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选拔接收,组成如下:
组 长:卢 硕
副组长:高宝铜
组 员:杨如森、梁燕萍、李培咸、李智敏、仲 鹏、施建章、顾 陇
督 查:程 远
秘 书:汪银花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接收流程
由于学院招生名额和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课题组)接收学生名额有限,为保证学生利益,确保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顺畅,建议有意申报我院的同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预报名:即日起,考生可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http://yjsxt.xidian.edu.cn/pub/index.jsp),点击“推免生报名”。我院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24日20:00。考生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联系导师进行考核,并等待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平台上确认最终结果。
2.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报:9月28日所有进行预报名且被确认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该平台进行网报,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流程。
五、复试
即日起至9月24日,推免生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系统进行预报名,随后请联系导师进行复试。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已通过“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和“宣讲校园行”活动的推免生,复试成绩以当时考核结果为准。
2.其他推免生需联系导师进行复试。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正式录取
经复试考核合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的推免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1.已通过“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宣讲校园行”以及在9月28日前完成导师复试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8日18:00前完成报考,并于9月29日18:00前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完成录取确认。
2.其他推免生:须通过导师组织的复试,并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当日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3.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待录取通知。
4.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5.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的一次报考推免生,第一学年我院将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
6.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或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二次报考推免生不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7.奖学金:录取为我院推免生将优先评奖学金。
奖助金类别 |
奖助金等级 |
金额 |
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 |
2万元/年 |
2.5% |
国家助学金 |
/ |
6000元/年 |
100%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特等 |
20000元 |
985/西电前1% 推免生 |
一等 |
15000元 |
985/西电前5%, 其他211前1%推免生 |
二等 |
10000元 |
其余985/211推免生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7350元/年 |
36% |
二等 |
3000元/年 |
18%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 |
研一 |
视工作量而定 |
100% |
研二 |
450元/月 |
研三 |
450元/月 |
助教 |
视工作量而定 |
助管 |
800元/月 |
社会奖学金 |
由企业设立 |
等级 |
条件要求 |
金额 |
特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
5万元 |
一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
2.5万元 |
二等 |
其余直博生 |
2万元 |
七、信息公开与监察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招生联系电话:029-81891149 联系人:汪老师
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话:029-81891417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