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教学准备情况:包括课程及实验安排、教师教案准备、教材落实等情况。
2. 教学保障情况:各实验室实验环境及设备准备情况、各教学楼教学保障(教学设备、水电、卫生状况等)情况。
3. 开学上课情况:学生、教师到课情况及开学教学运行秩序等情况。
4. 教学材料归档情况:
各学院考试试卷、毕业论文梳理情况,不合格必须整改。检查时将按照学院整理上报的毕业论文目录表、课程试卷目录表、各学期班级课表逐一对照检查归档情况。
二、检查形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校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学院(教学单位)检查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院督导、教学管理干部及教师代表等为检查组成员,负责本单位开学教学准备、教学保障、开学教学运行秩序及教学材料归档等方面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学工处、实验室与设备处、后勤处、后勤保障部门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分别负责对开学学生工作、实验室设备、教学设施保障及各教学楼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到位。
学校检查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实验室与设备处、后勤处、校教学督导、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等为检查小组成员,负责对全校开学教学运行整体情况进行检查。
三、具体安排
1. 各学院通知各任课教师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教案,落实教材。9月4~6日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对实验设备进行调试,保证人员、设备按时到位;对教学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9月7日开课第一天,各学院检查组到本院学生上课的教学楼巡视,对教师上课、学生到课、课堂教学秩序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教务处联系,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并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意见表》,上报教务处。
2.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于开学第一周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教案、课堂讲授及学生听课情况,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报教务处汇总。
3. 学工处负责于9月4~7日对开学学生宿舍、学生返校注册及学生到课等情况进行检查。
4. 实验室与设备处于9月4~6日对全校实验室、外语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5. 实验与设备处、后勤处、后勤保障部门于9月6日之前对各教学楼的桌椅、黑板、多媒体等教学设备,以及水电、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教学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做好上课前的教学服务准备工作。
6. 学校检查组对开学教学运行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教学准备情况、教学保障情况、开课第一周师生的到课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教学督导听课情况等,同时教务处要进行信息汇总、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7. 学校检查组针对近三年考试试卷、毕业论文归档整理情况进行检查,
不合格必须整改。9月中旬所有材料均需到位,迎接陕西高校巡视诊断组入校检查。
四、相关要求
1. 为保证教学秩序有序运行,各学院要严格调停课手续,如有更换任课教师、调课等情况,应于开课前及时上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变更教务系统相关信息,后续所有信息以教务系统记录为准。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做好各项安排,对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教学保障情况及开学上课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尽快解决,并做好《教学检查记录表》记录,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将记录表于9月8日报教务处汇总。
3. 各学院针对9月7日开课第一天的教学秩序检查情况,填写《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于9月8日报教务处。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用扎实细致的工作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学校将汇总检查情况,及时给予通报,并在教学简报中公布。
教务处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