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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秋季博士研究生缴费的通知

时间:2015-07-17 10:55

为做好2015级秋季博士研究生缴费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和财务规定,现就其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医保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学费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西电研〔2014〕37号)规定,秋季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录取类别 学费标准 缴费年限 本次缴费
非定向 1万/学年 按实际在籍年限计算 1万
定  向                      6.4万/前4学年 1.6万
4年后:1万/学年
 
2.住宿费
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缴纳住宿费,北校区住宿的新生首年住宿费统一收取1000元,入校确定住宿标准后,多收部分自动充缴第二年住宿费或退还本人;南校区住宿的新生,首年住宿费统一收取1200元。
3.医保费
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大学生医保政策(定向考生若在其单位未办理医保,亦可在学校办理),费用按三年一次性收取(共150元)。
 
二、缴费流程
1.请各位博士研究生于9月7日开学报到当天,持银行卡至财务处(南北校区均可)刷卡缴费;
2.请各位博士研究生在9月15日前,自行前往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一层,咨询电话:029-88264559)用本人身份证件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用于发放各类奖助学金。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用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开立借记卡,开卡后请登录研究生系统(http://yjsxt.xidian.edu.cn)维护银行卡号,维护卡号截止时间为9月20
    2. 未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规定不予学籍注册,并停发奖助学金。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7月15日